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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初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9-09-03 16:53   审核人:

各二级院、系:

为加强教学管理,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稳定有序进行,进一步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根据《遵义医学院教学检查制度》,学校将于本学期第1周对各学院进行初期教学检查工作,请各院、系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深入开展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以二级院、系检查、教研室自查为主,教学专家督导组将采取抽查巡视、随堂查课等方式进行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19年8月30日—9月5日

三、检查内容

1.教学工作准备情况

检查新蒲校区的阶梯教室、多媒体、音响、卫生及二级学院实验教学准备情况。

2.学生、教师到课等情况

3.理论课及实验课课堂教学开展情况

对新蒲校区理论课和实验课教学情况进行听课检查,并重点对实验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实验室准备、教师及试剂到位、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安排等。详见安排表1

4.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相应管理部门联系,以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如有教学事故发生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将调查结果报学校教务处或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

二、上报材料要求与说明

(一)集体备课

各二级院系将本学期各教研室的集体备课计划进行汇总后,填写在集体备课计划表(附件1)中,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根据各院系提交的集体备课计划表,随机安排校级督导组对各院系的集体备课进行督导。集体备课的时间、地点有变化,请务必及时告诉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

(二)督导听课

1.本学期申请职称听课的教师,于开学后立即提交申请至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后在开学第一周将院系听课申请交至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教育研究室。

2.申请职称的听课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学期授课学时数不低于10学时,且不少于5个不同的授课内容;(2)申请正高职称的教师,必须听取理论课授课;(3)原则上不接受个人临时听课及本科教学计划外听课申请;(4)请晋升职称的教师附详细的教学计划,且与教务系统中的教学进度保持一致,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根据教师本学期所承担的所有教学内容随机安排听课;(5)如教学计划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避免错过督导听课。

3.各院系督导组本学期内须对申请职称听课的教师及学校随机抽查的教师(被抽查教师根据自愿原则自行向院系提交申请)进行督导听课,听课时间由各二级院系根据教师的授课时间自行安排,原则上二级院系督导组听课人数不应少于4人对申请正高职称的教师,必须听理论课。

4.为保证能及时、合理的根据各院系的申请名单安排校级督导专家听课,请各院系务必于2019年9月4日(星期三)之前将附件1至附件4交至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教育研究室(新蒲校区行政楼322办公室,同时领取各学院相关老师上学期的教学督导成绩反馈表,用于职称晋升。联系人:李婧睿,电话:28643622),逾期不再受理。

(三)院级督导成绩提交

1.请各院系务必针对上学期未进行院级督导听课的老师尽快安排院级督导专家进行听课,以免影响相关老师晋升职称,并将成绩录入附件5提交至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教学数据科322办公室,联系人:赵智云,电话:28643622。

2.请各院系于12月27日之前将将本学期院级督导成绩录入附件5提交至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教学数据科322办公室,联系人:赵智云,电话:28643622,未按时上报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各院系自行承担。

3.请各院、系于9月5日(星期四)前上交签字盖章的初期教学检查总结;12月27日之前将附件6和二级院系督导课时费(请按照教务处下发通知的格式要求上报),交到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三楼318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290299824@qq.com。未按时上报的二级院系,请自行找人事处负责人及校领导签字,我中心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祥瑛,电话:2864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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